☎️用藥諮詢

Q:服用藥品時間,例如飯前、飯後的使用時間?
A:一般來說,「飯前」是指吃飯前30分鐘到1個小時,「飯後」則是指吃飯後30分鐘,而「隨餐」則為吃飯前後30分鐘內服用,也就是跟著飯一起下肚的意思。至於「睡前」便是指每日晚上睡覺前30分鐘服用。

Q:中藥、西藥可以一起服用嗎?
A:中藥取之於自然界中,其所含有的成分比牛奶、果汁更為複雜,如果有同時使用中藥及西藥的情形,務必間隔2小時以避免不必要的交互作用。另外,有些中藥藥材已經證實,即使間隔時間投藥也會與特定西藥產生交互作用,建議民眾如有併用中西藥,可以向藥師諮詢相關疑慮。

Q:藥錠可以磨粉嗎?
有些藥品磨粉後,因為特殊劑型被破壞而影響藥品穩定性,藥效將大打折扣。若藥品本身有刺激性、苦味及可能會對調劑人員造成危害或污染磨粉器具之具毒性與致畸胎性的藥品,也都不適合磨粉。以下為常見藥品特殊劑型及不適合磨粉使用的原因:

  • 持續釋放型:磨粉後使所含劑量瞬間釋出,長效變短效,增加副作用發生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在中文藥名內會見到:持續性、緩釋、長效緩釋、控釋等字詞。
  • 腸溶衣或特殊膜衣劑型:磨粉後藥品可能會受胃酸的影響而無法到達作用部位或失去藥效,也可能引起腸胃道的刺激性。在中文藥名內會見到:腸溶、腸溶微粒、腸衣等名稱。       
  • 易潮解的藥品:因為容易潮解,建議用藥前才磨粉,或改用其他劑型。               
  • 舌下錠:為了迅速發揮效用,可由舌下黏膜微血管快速吸收,服用時直接將藥品置於舌下即可。若由口服進入腸胃道會因腸道吸收代謝而損失藥效。                               
  • 口溶、發泡及可溶錠:泡水後約 5 至 20 分鐘即溶解成懸浮液。磨粉反而會造成藥品劑量損失或是藥品失效的問題。 

Q:感冒藥沒吃完是不是可以留到下次再用?
A:因為每次感冒的病毒都有可能不同,所以感冒藥沒吃完建議丟掉,千萬不要下次再用

Q:感冒是不是都要吃抗生素?
A:感冒不一定都是因為細菌造成的感染,有些可能是病毒引起的,如果是病毒造成的吃抗生素沒有效,一定要請醫師診斷需要再使用抗生素。

Q:抗生素是否可以和益生菌一起吃?
A:服用抗生素期間,建議應避免食用益生菌。

Q:請問授乳期間服藥應注意那些事項?
1. 每次看診請告知醫師正在授乳,以選用較安全的藥品。
2. 如果必須服用的藥品會經過乳汁分泌影響嬰兒,建議在服藥期間及停藥後一段時間暫停授乳。

Q:如果我覺得身體症狀比較好了可以自己停藥嗎?
A:能否自行停藥須要依照藥品的治療角色才能決定是否可以停藥: 

  • 抗生素 : 需要完成療程療程以避免治療失敗,請勿自行停藥
  • 慢性病用藥 : 需要針對症狀加以監測紀錄,並於就醫時將紀錄交給醫師判讀,請醫師針對病情紀錄來調整藥物,請勿自行停藥
  • 症狀緩解藥物 : 以症狀治療的藥物可依照症狀的改善自行調整。 

Q:藥可以加入牛奶或果汁一起餵嗎?
A:牛奶中的鈣質成份會與某些藥物 (像是四環黴素類抗生素等) 產生交互作用,使藥物失效,因此不建議一起使用。除非藥袋上有特別指示,一般都以溫開水服用。

Q:突然想起今天還沒吃藥怎麼辦?
1.若在短時間內想起,可立即服用。 
2.若已接近下一次服藥時間,則服下一次服藥,但下次服藥的用量不能補吃變雙倍劑量                            

💊慢箋領藥

Q: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遺失,該如何辦理
A:「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旦遺失不能重印補發,需於醫師門診看診時間內重新掛號,並取消原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重新開立。

Q: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如遇出國期間較長,藥量不足該怎麼辦
A: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慢性病人,如有預定出國、返回離島地區,或為遠洋漁船、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作業或罕見疾病病人等情形之一,提供相關證明,得於領藥時自行提供切結文件,即可一次領取全部用藥量。     

Q:持第二、三次連續處方箋領藥,因故可否提前幾天領藥
A: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24條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十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  

Q: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定要在醫院領嗎,可去別的醫院領嗎
A: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在原開立處方之醫療院所及健保特約藥局領取,不可於其他醫療院所領取

Q:住院期間可不可以領慢性處方箋?
A:住院期間,由主治醫師評估疾病現況,開立合適用藥,若因不同診療科別疾病,經診治之醫師研判確需立即接受診療,且該院並無設置適當診療科別以提供會診服務時,才需請假外出門診。請假外出領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他院所看中醫門診,或至他院領取專案事前審查藥品等,也須符合上述規定。

Q:過年期間如何領取連續處方箋?
A:若藥品吃完的日期,落在春節期間,可依健保局公告之春節提前領藥日數,至醫療院所及健保特約藥局領取,無需擔心用藥中斷。

Q:慢性處方箋何時可以領藥?如何領藥?
1. 現場過卡等候領藥:於一樓門診自助過卡機完成過卡後抽取號碼牌,持健保卡及慢性處方箋,依領藥號排隊領藥。
2. 網路/電話預約慢箋領藥 (當日無法預約需現場辦理):請撥打預約專線 (8512-8802) 或網路預約,依預約領藥日,攜帶健保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 週一至週五(非國定假日):請於 9:00~21:00 至一樓門診藥局【慢箋自助領藥機】插卡列印領藥單,不需等號,直接排隊領藥即可。
  • 週六:請於 09:00~13:00 至急診藥局「慢箋預約領藥窗口」領藥。
  • 週日、國定假日:服務急診、住院病人,未開放慢箋領藥。

*開放預約日期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領藥開始日的10個工作日前,至領藥結束日。
*最遲可於領藥前一工作日下午三點前預約次一日領藥,下午三點後最快僅能預約後日領藥。

Q:為何慢箋領藥號有時是 8000 號,有時又是一般的門診領藥號?
A:8000 號為已預約慢性處方箋之號碼;如現場過卡者,則按一般門診 2000 及 5000 窗口叫號領藥。

Q: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還要額外付錢嗎?
A:不需要。

Q:以同張連續處方箋領藥,所領取的藥品都會一樣嗎?
A:依據健保局規定,藥師依醫師處方調劑,遇有藥品未備或缺乏時,且醫師處方之藥品名稱若未註明不可替代之理由,得以同成分、同劑量、同劑型之他廠牌藥品替代,並告知病人,且將替代藥品清單交付病人轉原處方醫師參考或於調劑完成後,將藥品清單上傳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以符合《藥師法》第17條之規定。

💡疑難雜症

Q:如何「領藥」?
A:看完診,請先到批價櫃台或自助繳費機繳費後,再持處方箋及健保卡 (或相關證件證明) 至藥局領藥。

Q:如果當日看完診後,未持處方箋領藥,最晚可以多久內至藥局領藥?
A: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自處方箋開立之日起算三日 (遇例假日順延),逾期後,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受理服務。

Q:我有使用藥品方面的問題,可以向誰詢問?
A:您可以在領藥時直接詢問發藥的藥師,或是至門診藥局右方的諮詢室詢問,諮詢藥師可以提供更詳細的用藥服務。您也可以透過本院24小時藥物諮詢專線:(02) 8512-8801 洽詢。

Q:家裡「未用完或過期的藥品」可以如何處理?
A:大部份的藥皆可丟入垃圾袋隨垃圾車處理。但若有「抗癌、免疫、荷爾蒙、安眠、麻醉或抗生素藥物」,請繳交給附近藥局或回原領藥之醫院回收。

Q:我的處方箋或管制藥品處方箋不見了怎麼辦?
A: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必須持處方箋領取藥品。請妥善保管您的處方箋,若有毀損或遺失無法領藥時,需重新掛號看診。

Q:領完藥後,我現場還需要自己檢查藥物嗎?
A:用藥安全請您與藥師一同把關。領完藥,請您再次確認藥袋上方的姓名是否為本人的,並核對藥袋內的藥品品項及數量是否正確,如有疑慮,請當場與發藥藥師反應。

Q:藥袋上寫的副作用是一定會發生嗎?
A:因個人體質不同,藥袋上標示的副作用不一定會發生,服藥期間請特別留意自身狀況,若有疑問可迅速回診就醫或電話諮詢 (02) 8512-8801。

Q:藥物沒吃完,可以退給藥局嗎?
A:應遵循醫師指示服用藥品,若已無不適症狀或出現相關副作用,請回診與醫師討論,切勿自行調整或停藥

Q:回本院領取第二、三次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還需要付費嗎?
A:不需再次批價,但需先操作慢箋過卡機或至批價櫃檯過卡後,方能領藥。

Q:醫師開立的藥品,領完回家後,沒開封且不想要了,可以退還及退費嗎?
A:為了所有病人的用藥品質,若領完藥離開本院後,不論自費或健保藥品,皆無法退回藥品及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