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3.0(以下簡稱長照3.0)」是台灣政府擬定的新十年長期照顧政策,在長照2.0基礎上進一步升級與整合,因應超高齡社會、照顧需求持續增加、照護資源多元化挑戰 而提出。其核心願景為:1.健康老化  2.在地安老  3.安寧善終

此三大願景為長照3.0整體政策最重要的目標方向。

官方完整核定文件可下載查閱:

長照十年計畫 3.0 核定函與核定本https://1966.gov.tw/LTC/cp-6572-85008-207.html

【符合長照3.0申請之對象】

  • 65歲以上長者

  • 55歲以上原住民

  • 全年齡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全年齡失智症者

  • 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之收案對象

【長照3.0服務補助項目】

長照服務的提供,是透過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依據各項服務計畫補助規定、申請者評估的失能程度與福利身分核予補助。

  1. 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

  2. 交通接送

  3. 餐飲服務

  4.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5. 專業服務(復能指導、營養諮詢、護理衛教等)

  6. 喘息服務(居家喘息、機構喘息)

  7. 失智症據點

  8. 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9.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

  10. 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與巷弄長照站

【長照3.0申請方式】

  1. 撥打市民專線1966 (週一至週五8:30-12:00,13:30-17:30)

  2. 洽詢各縣市照顧管理中心

  3. 住院期間可以向出院準備服務提出申請

【長照3.0收費標準】

服務使用者經各縣市地區照顧管理中心專員評估個案狀況後,依據個案失能等級核定額度,分為二至八級,所補助之額度亦不同,詳見下表長照服務給付額度及部分負擔比率表。

【衛福部長照資源專區】

當家人因疾病需要長期照顧時,無論是對被照顧者本人或家屬,往往都面臨著經濟與心理的雙重重擔。政府提供了多元的長照資源,成為您最堅實的後盾,請參考長照專區相關訊息。
https://1966.gov.tw/LTC/mp-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