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員會審查案件收費標準:<收費標準>

審查費繳交方式:
1.本會會以院內系統方式進行審查費通知,繳費方式將以匯款(虛擬帳號、醫院帳戶)方式繳交,繳費後請計畫相關團隊成員以電子郵件或 傳真、電話方式等告知本委員會,始完成送審程序。

2.所有審查案之費用繳交,請計畫主持人依規定繳交審查費用且務必於 5 個工作日繳費完畢並通知本委員會,委員會確認後則啟動審查機制。

3.如主持人未依規定繳交審查費,本委員會將不再受理該計畫主持人之新申請案。已通過之研究計畫,本委員會亦將撤回其通過證明並終止該計畫後續之審查。

4.經繳費後,若撤回申請或所提之申請案經審查無法通過時,均不退費。

5.本收費標準經本委員會會議通過,報請院務會議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