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進口藥品/醫材

  • 如欲申請專案藥品進口,請事先與本院藥劑部聯繫。

  • SP-7100-20033專案進口藥品醫材作業程序

  • 申請人於完成衛福部申請程序後,須提供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函予本會備查。

  • 申請人應於病患治療執行結束後3個月內,主動向本會提交治療結果報告,且應包含已簽署病患同意書影本。

  • 所有文件電子檔(WORD檔)請先寄送至本會信箱 IRB@mail.fjuh.fju.edu.tw 請待行政人員檢核且通知後再檢送紙本檔案至本會,請勿自行傳送。

項次

送審表單

說明

檔案下載

文件繳交完成簽收表

*若需簽收證明請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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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1

專案進口審查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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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2

專案進口藥品/醫材/恩慈療法治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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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3

專案進口藥品/醫材/恩慈療法使用病患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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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4

參考文獻


(必)5

藥品仿單/他國核准上市證明

醫材規格簡介/醫材安全性報告/他國核准上市證明


(必)6

病歷摘要

7

其他文件